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進入內容區塊

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全球資訊網

:::

性騷擾防治專區

發布日期:112-08-11

更新日期:112-08-11

發布單位:保安警察第四總隊

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
本案修正重點如下:
1、擴大適用學校類型及將教師、職員、工友、學生定義提升至本法位階
2、校長與教職員工性與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納入性平法規範
3、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及提供學生保護與協助措施
4、精進學校與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機制,避免權勢不對等關係影響
5、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
6、當事人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
 
相關附件:
  • 性別平等教育法
    • 性別平等教育法